来源:信托网
近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武汉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合富联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融科智地(武汉)有限公司、武汉融创基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创颢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公司已对该案件的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近日,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村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塔子湖城中村改造K3地块)10套房产第一次司法拍卖已流拍。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此前法院已裁定批量处置该地块合计434套未售住宅与商业房源,本次10套房源是首批进入线上一拍的标的,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轮竞价后无有效出价,全部流拍收场。
根据融创房地产集团2026年7月14日披露的公告,中融信托与融创体系9家主体的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K3地块的434套房产。
资产集中强制执行之下,流拍将带来连锁影响。按照司法处置流程,标的或将进入二次降价拍卖,资产实际变现价值或进一步缩水,即便后续成交,回款规模也难达到正常市场销售水平,直接削弱偿债资金来源。若持续处置不畅,债权人还可选择以物抵债,房企将直接丧失核心货值资产。
事件反映出险房企债务化解的现实困境,纸面资产不等于可快速变现的现金流。后续400余套房源处置走向,将直接影响该笔信托债权清偿进度,也关乎融创整体债务重组节奏,企业仍需继续与债权人寻求更可行的整体化解方案。
破产清算
7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6)黑01破7号之一公告,正式披露根据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26年7月3日依法裁定受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本案管理人。
公告明确要求,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直接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相关主体需尽快完成对应财产、债务的核对与移交工作,保障破产清算程序顺利推进。
本次债权申报的截止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为便利广大债权人办理申报手续,本次破产案件的债权申报全程采用线上办理模式,债权人无需前往线下现场或邮寄纸质材料即可完成申报操作,可通过官方指定债权申报网站中融信托债权申报通道提交申报材料。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核心信息,并同步提交对应的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核验。
针对逾期申报的特殊规则,公告作出明确提示:未在规定的2026年9月30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仍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完成的破产财产分配部分,将不再对补充申报的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同时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补充申报人自行承担。如果相关主体未依法申报债权,将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对应的债权人权利。

